鄂建墻辦[2011]6號
各市、州、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按照鄂建墻辦[2011]5號《關于做好100個重點中心鎮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十二五”全省100個重點中心鎮“禁實”工作計劃》,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中心鎮“禁實”工作將納入全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目標考核的內容。各地應嚴格按照《“十二五”全省100個重點中心鎮禁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工作,把握工作進度,保證各年度“禁實”目標的完成。
二、重點中心鎮(鎮區)“禁實”達標工作由各市、州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驗收。列入“禁實”的中心鎮要按照鄂建文[2008]123號文件相關要求,認真做好“禁實”達標驗收的準備工作。相關市、州、縣節能墻革辦應對所轄重點鎮“禁實”工作進行指導。驗收按年度進行,各地應將驗收的相關資料于每年元月20日前報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備案。
三、省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辦公室負責重點中心鎮“禁實”工作的督辦和抽查;加強調查研究,開展不定期檢查和督辦,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驗收達標的鎮進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以保證工作質量。
附:“十二五”全省100個重點中心鎮“禁實”工作計劃.doc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