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辦[2011]154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各有關勘察設計企業: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鄂建[2003]51號)文件精神,為激勵行業先進,發揮優勢勘察設計企業的先導示范作用,經研究決定,開展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強的評選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參評企業范圍
凡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工商注冊登記地在湖北省內,2010年度營業收入3億元以上的獨立法人企業均可申報參評(“2010年湖北省營業收入3億元以上勘察設計企業名單”見附件3)。
二、評選程序
(一)參評企業按照《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強評選辦法》(見附件1)的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填寫《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強評選申報表(表1、表2)》(見附件2)。
(二)參評企業將申報資料報送至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初審通過并簽署推薦意見后,將申報材料報至省勘察設計協會;中央和省直屬企業直接報送至省勘察設計協會。
(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有關專家,按照《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強評選辦法》的評選標準對參評企業進行綜合考核后,確定入選企業名單,并在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www.hbzfhcxjst.gov.cn)上予以公示。
(四)入選企業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省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和表彰,并授予獎牌和證書。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資料統一使用A4紙張規格并裝訂成冊(復印件一律放大或縮小成A4紙張規格),一式二份,加封面、目錄和頁碼。
(二)申報資料封面須統一標題為《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強評選申報資料》,標明單位名稱和申報時間,并加蓋公章。
(三)申報資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經濟類指標(表1)
(1)統計年報:
A、營業收入,其中工程總承包收入應分列;
B、利潤總額;
C、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等,并在各個指標標注報表編號;
(2)稅務清算表或稅務機關證明:
A、營業收入;
B、利潤總額;
C、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
2、質量類指標(表2):按順序將各種類別獎項、等級、時間及發獎機關文件編號逐項列清。
四、參評要求
(一)參評企業提交的申報資料務必真實,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評資格并通報批評。
(二)各參評企業應于2011年8月15日前將申報資料上報,逾期不予受理。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托湖北省勘察設計協會受理申報資料。
(三)各市、州住建委負責推薦并督促本地區符合條件的勘察設計企業參評,省勘察設計協會負責推薦并督促符合條件的中央和省屬勘察設計企業參評。
申報材料報送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2號建設大廈12樓1214室
聯系人:省勘察設計協會秘書處: 戚 毅 曾嶸
電話:027-68873337、027-68873127(傳真)
附件:1、《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強評選辦法》.doc;
2、2010年度湖北省勘察設計企業綜合實力10強評選申報表(表1、表2).doc;
3、2010年湖北省營業收入3億元以上勘察設計企業名單.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